典型案例 | 融泰律师代理案件入选2026年度海淀法院涉网络生态治理知识产权纠纷十件典型案例(二)
2026年4月2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26年度)》,除对近三年与涉网络生态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进行通报外,还介绍了该院2025年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并发布涉网络生态治理知识产权纠纷十件典型案例。(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eP0QubDqRZgCWDjKcF2Lw)
北京市融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两件案件入选海淀法院发布的涉网络生态治理知识产权纠纷十件典型案例:
1.配音类平台传播热播剧被判侵权案,即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杭州某科技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代理律师:高敏、吴凡)
2. 转换视频网站专属格式不正当竞争案,即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深圳某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代理律师:高敏、李振宇)
现将两案详情予以推送,本篇为:转换视频网站专属格式不正当竞争案,即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深圳某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转换视频网站专属格式不正当竞争案

代理人:高敏律师

代理人:李振宇律师
案情摘要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为了正版视频资源的版权保护,自主研发了QSV加密视频格式,该格式仅能通过爱奇艺客户端或爱奇艺万能播放器播放,下载的视频带有爱奇艺水印,且用户在非会员状态下需观看片前广告,会员专享内容则需付费购买VIP后方可完整观看。深圳某科技公司运营的视频转换器,在明知QSV为爱奇艺专属加密格式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提供将QSV格式转换为通用格式的服务,转换后的视频不再含有爱奇艺水印,可被任意播放器播放。爱奇艺公司认为被告的行为系采用技术手段破坏了其为保护视频资源和合法经营所设置的技术措施,妨碍了爱奇艺视频平台的正常运行,侵害了爱奇艺公司作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爱奇艺公司遂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深圳某科技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0万元。
判决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爱奇艺公司对其视频文件设置QSV专属格式,与其所提供的视频播放、下载等服务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服务整体。而当用户使用被诉软件后,可直接将从被告平台客户端下载的QSV视频文件转换成其他通用格式,此时,被诉软件的用户无需再使用爱奇艺平台客户端或播放器,即可直接通过其他播放器播放视频内容,且视频播放页面不再展示爱奇艺平台水印。同时,该视频文件被分享给其他用户时,接收方用户亦可直接观看视频内容,无需再下载或登录爱奇艺平台相关客户端或购买会员。从形式上看,上述行为完全绕开了爱奇艺公司对其服务设置的相关规则和限制,明显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从实质上看,被诉行为也必将使得爱奇艺公司在提供视频的同时获得广告收益以及增加付费用户的商业目的无法实现,从根本上损害了爱奇艺公司本可获得的经营利益。此外,被诉行为亦为视频盗版或搬运行为提供了重要工具和条件,明显不利于构建公平健康的竞争秩序。从长远来看,此类看似有利于消费者的行为,将导致在线视频网站的经营者因损失难以弥补而无法提供更加丰富的内容和更好的服务,最终造成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故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令深圳某科技公司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本案一审宣判后,深圳某科技公司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入选2026年度海淀法院涉网络生态治理知识产权纠纷十件典型案例。法院指出本案的典型意义如下:
本案是涉视频平台专属格式转换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典型案例。本案认定被诉软件将视频平台专属格式转为通用格式的行为,干扰、破坏了爱奇艺公司视频服务的正常运行,构成不正当竞争,维护了视频平台通过专属格式加密等方式构建的合理商业模式,有力遏制“搭便车、蹭流量”的网络侵权乱象,也明确了平台正当技术措施与合法商业模式的受保护边界,为同类格式破解、技术规避类竞争纠纷提供了清晰裁判思路,对维护数字内容产业公平竞争秩序、激励平台版权投入与技术创新、保障行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26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