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泰典型案例 |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游戏视频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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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疫情的阴霾没有阻挡融泰人的前进的步伐,我们凭借专业可靠的服务能力,收获了客户的信任与行业的认可。今年,我们将继续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展现融泰实力。

本期介绍的是融泰年度典型案例之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纯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在案件的准备阶段以及审理过程中,龙图公司法务团队全程与代理律师紧密细致沟通、深入探讨案件,并提出宝贵意见,为案件关键证据、有利证据的搜集提供了重要帮助。

 

【基本信息】

二审案号:(2021)京73民终4446号

代理律师:吴凡律师  梁亚冉律师

一审案号:(2020)京0108民初4498号

代理律师:吴凡律师  梁亚冉律师

 

案情介绍

原告中清龙图公司系《热血江湖》游戏的运营商,为宣传推广其游戏,中清龙图公司创作了5个视频,并将视频用作了游戏广告。原告发现,被告四三九九公司和厦门纯游公司未经许可,在“抖音”和“今日头条”上使用了原告视频,并用于游戏《热血神剑》的推广,故中清龙图公司以侵害著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两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且将原告游戏画面、LOGO等用于被告游戏宣传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或认为双方存在特定联系,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故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6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裁判要旨

被诉侵权视频系使用于《热血神剑》游戏在涉案平台中的信息流广告中,此类广告系广告主自行制作、上传信息流视频并通过平台申请发布,广告主对其发布的内容、时间等均具有掌控能力;对于特定范围的用户而言,其可在该特定期间内,随时随地接收涉案信息流广告从而获得被诉侵权视频,或选择跳过信息流广告而不观看被诉侵权视频,即根据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涉案视频。因此,被诉行为落入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调整的范围,侵害了中清龙图公司对涉案视频的著作权。

涉案游戏和《热血神剑》游戏均属于网络游戏,游戏名称近似,且用户群体高度重合,涉案视频中存在大量来自涉案游戏的画面、任务角色和游戏装备,且视频内容中明确提及涉案游戏,部分视频片尾亦出现游戏Logo,即涉案视频与涉案游戏之间建立了指向性关系。因此,在《热血神剑》的游戏下载广告页面中使用涉案视频用以游戏的宣传推广,易使消费者对两款游戏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误以为《热血神剑》游戏与中清龙图公司运营的涉案游戏存在特定联系,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构成不正当竞争。

 

典型意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是对于其他商业活动标识即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其客体在特定情况下会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存在重合,因此在两个部门法存在重叠的情况下能否分别适用保护,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

有观点认为,在权利重叠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选择主张较为有利的部门法进行保护,但不能同时主张,通常情况下,鉴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专门法的补充保护作用,如果能够适用知识产权专门法进行保护,则不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有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法益不同,两者没有高低之分,因此应当分别予以保护。

本案法院就是持后一种观点,在被告的行为既落入了著作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范畴,同时在将包含有原告LOGO、游戏画面的作品用于游戏宣传,易使消费者对两款游戏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情况下,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不同权益,因此应平行适用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法院适用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而非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因此,并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严格适用的原则。这一判决结果也对类似案件中原告的案由选择,以及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选择适用提供了重要的指引。

2023年2月6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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