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泰典型案例 | “金牌主播”违约跳槽被判全额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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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疫情的阴霾没有阻挡融泰人的前进的步伐,我们凭借专业可靠的服务能力,收获了客户的信任与行业的认可。今年,我们将继续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展现融泰实力。

本期介绍的是融泰年度典型案例之北京花房科技有限公司与佟某某合同纠纷案。本案中北京市融泰律师事务所与北京花房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团队通过积极进行举证、论证,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佟某某构成违约,全额支持50万违约金。

花房公司法务团队凭借其对行业动态的精准把握,以及对案件核心问题的出色分析能力,在诉讼过程中提供了极为有利的证据信息,并且在法务团队的沟通协调下,花房公司调动多部门积极收集证据并完成举证,为本案胜诉奠定了基础。

 

 

【基本信息】

二审案号:(2022)京01民终9280号

代理律师:吴凡律师  梁亚冉律师

一审案号:(2021)京0108民初61477号

代理律师:吴凡律师  梁亚冉律师

 

 

【案情介绍】

北京花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房公司”)系六间房平台的所有者和运营者,主要通过主播在线演艺直播吸引用户,并获取用户付费收益。“金牌主播”是花房公司独家签约主播,花房公司优先向其提供平台相关资源,优先帮助其提升人气和收益。2016年8月24日佟某某与花房公司签署《金牌主播合作协议》,佟某某成为花房公司独家签约的“金牌主播”,六间房平台为其互联网表演的独家渠道。在协议履行期间,花房公司发现佟某某擅自停止在六间房平台进行活动,开始在“抖音”平台进行直播活动,认为佟某某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50万违约金。

佟某某主张花房公司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存在违约行为且违约在先,佟某某不存在违约行为,即使法院认定佟某某存在违约行为,花房公司主张50万的违约金过高。《合作协议》第五条和第八条是格式条款,排除、限制佟某某主要权利,违反公平原则,应属无效。

法院审理认定《金牌主播合作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佟某某的行为构成违约,最终全额支持花房公司50万违约金的诉请。

 

 

【裁判要旨】

本案的主要争议是佟某某是否构成违约及花房公司主张50万违约金是否合理。

一、佟某某是否构成违约

法院认为,佟某某与花房公司签订的《金牌主播合作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合法有效。佟某某在合同履行期内未经花房公司许可,擅自在抖音平台进行直播,佟某某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二、花房公司主张50万违约金是否合理

法院认为,根据《金牌主播合作协议》中违约责任的约定“甲方(佟某某)未经乙方(花房公司)书面同意,擅自在除乙方各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联网渠道上进行演出的,构成甲方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50万人民币或已履行合约期内甲方平均每月兑点六豆的80%的等值人民币乘以18的总金额,违约金按照前两者金额较高的为准”,花房公司提交了佟某某直播期间的收益流水,法院以花房公司的实际损失为基础,结合违约方的行为性质、守约方履约的成本、合同未履行的期限、直播行业的商业利益以及继续履行的合理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全额支持花房公司的诉请。

 

 

【典型意义】

近年来,互联网直播行业愈发火爆,主播因其强大的用户吸引力更是成为各大直播平台竞相争抢的对象。平台方为获取竞争优势,以与主播签订独家直播协议,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方式限制主播到其他平台直播,独家签约已是直播行业惯例,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成多发之势。

本案即为典型的网络主播独家合作纠纷,本案法院判决确认主播独家签约合作并约定违约系合法有效,原因在于互联网直播行业具有较大商业利益,各互联网平台竞争激励,为占有流量和客户,平台方与主播签订独家协议并约定违约行为的后果,符合商业习惯也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也再次确认了独家签约及违约金在直播行业的合法性。本案违约金确定以平台方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双方利益平衡。独家签约的高额违约金,可能只是对于普通人来讲感觉数字大,实际平台方的损失可能更大,也能有效约束主播行为。

2023年2月13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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